企业所得税税的月度分析报告
篇一:企业所得税收入专题分析报告
XXX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同年5月完成投产;现有员工382人,生产10多个品种,原有18条生产线,2011年8月新增特仑苏产品后,撤掉2条500g利乐枕的生产线,换成1条特仑苏生产线,2012年12月撤掉3条250g利乐枕的生产线,现有14条生产线,主要加工纯牛奶(13%的税率)和花色奶(17%的税率),特仑苏销量占总销量的32.18%。产品主要是牛奶,奶源主要来源于包头郊区各奶站。
包头事业部2006年7月转为外资企业,所得税享受西部大开发(至2020年)、农产品初加工税收优惠政策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优惠政策(减免投资额的10%),2013年所得税税率为15%。
一、2013年全年所得税税负情况及分析:
公司2013年全年实现销量 万吨,营业收入 万元,营业成本 万元,发生各项费用 万元,实现利润 万元,年度汇总所得税调整 万元,应纳所得税额 万元。2013年全年营业收入中纯牛奶收入 万元,该收入符合农产品初加工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2013年全年营业收入中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应纳税额 万元;2013年全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 万元,减免应纳税额 万元;汇算后2013年全年应纳所得税额 万元,预交所得税 万元。
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2013年全年应纳所得税 万元,因享受农产品初加工、西部大开发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所得税万元,该项资金用于流动资金,为企业更好好更快发展提供动力来源。
二、2013年与2014年1-6月所得税税负情况及分析:
2013年1-6月实现销量 万吨,营业收入 万元,营业成本 万元,发生各项费用4991.45万元,实现利润 万元,半年度汇总所得税调整9.56万元,应纳所得税额731.53万元。2013年1-6月营业收入中纯牛奶收入 万元,该收入符合农产品初加工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应纳税所得额2806.77万元;2013年1-6月营业收入中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85.59%,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应纳税额11.93万元;汇算后2013年1-6月应纳所得税额17.90万元,预交所得税 万元,期末留底所得税2.67万元;享受农产品初加工、西部大开发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所得税 万元。
2014年1-6月实现销量4.44万吨,营业收入 万元,营业成本 万元,发生各项费用 万元,实现利润 万元,半年度汇总所得税调整6.44万元,应纳所得税额953.31万元。2014年1-6月营业收入中纯牛奶收入 万元,
该收入符合农产品初加工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2014年1-6月营业收入中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83.50%,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应纳税额 万元;汇算后2014年1-6月应纳所得税额 万元,预交所得税0元,上年留底所得税 万元;享受农产品初加工、西部大开发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所得税万元。
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2014年1-6月份较去年同期相比,销量、费用、所得税有所下降,而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却在上升,造成以上变化主要原因有社会因素、企业内部管理和国家相关政策三个方面。
1、社会因素:自2013年下半年以来,受各种因素影响物价明显上涨,我公司为响应政府控制物价过快增涨的号召,前期一直未调整产成品销售价格,从而压制了原奶价格的上涨,致使大部分奶牛养殖户入不敷出,纷纷卖牛杀牛,全国大部分地区奶牛存栏率明显下降,各*制品制造商出现用奶荒,销量明显下滑,各*制品制造商未保销量纷纷调高原奶收购价格进行抢奶,随之而来的就是运营成本的迅速增长,企业为保证正常运行不得不提高产成品销售价格,从而营业收入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2、企业内部管理:因原料采购价格的迅速增长企业无法控制,为使企业处于良性运行不得不加强内部管控,实施预算管理降低三项费用的发生。
3、国家相关政策:该公司目前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农产品初加工、西部大开发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等三项税收优惠政策,因该公司2014年1-6月所有产品均为纯牛奶,依据农产品初加工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予以减免,所以所得税较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
篇二:2015版企业所得税月
1.为什么要修订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重大税收支持政策。二是进一步做好减免税核算工作。三是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配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申报表中设计逻辑关联关系,主附表之间自动生成数据,减少纳税人填报错误。四是增强税务机关信息化处理能力,减轻基层手工统计数据压力。五是适应转变职能、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统一要求,纳税人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将逐步改为事后备案,为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提供便利。
2.预缴纳税申报表主要在哪些地方作了修订?
查账征收企业适用A表,主要变化:一是为统计和方便纳税人季度预缴时提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增加了《不征税收入和税基类减免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三张附表,供季度预缴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填报。二是区分不同预缴税款方式,对于按实际利润预缴税款的,增加了“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额”等行次。对“按实际利润预缴”、“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数预缴”两种情形,增设了“减免所得税额”行次,方便纳税人享受各项优惠政策。三是为全面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情况进行了细化,增加了小微企业判定栏次,增强了操作性。
核定征税企业适用B表,用于预缴和汇算清缴。主要变化:一是增加了小微企业判定条件。如“所属行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国家是否限止和禁止的行业”项目。二是进一步细化了小微企业减半征税数据的填报。
3.修改后的预缴纳税申报表是否增加纳税人负担?
修改后的预缴申报表,基本未增加纳税人填报负担。一是虽然增加了3张税收优惠附表,但3张附表的设计都较为简单,而且只限于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填写其中个别栏次,不享受优惠的纳税人不需要填写。二是网上申报系统中设计了数据自动生成等功能,减轻纳税人工作量,减少填报错误概率。三是纳税人享受小型微利企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更加方便,更有利于全面保证其税收权益。
4.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如何填报?
预缴申报表增加了“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判定栏次,便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具体填报规则如下:
(1)①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②A类申报表第9行或第20行的第2列(B类申报表第11行或第14行)>30万元。对以上两种情况,网上申报系统中 “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自动选择“否”,且不得修改:
(2)为进一步鼓励小微企业享受优惠,网上申报系统对以下两种情形,“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自动默认“是”:①新办企业A类申报表第9行第2列(B类申报表第11行或第14行)≤30万元;②非新办企业,上年度汇缴申报因资产总额或从业人数超标而不属于小微企业,当期A类申报表第9行或第20行的第2列(B类申报表第11行或第14行)≤30万元。若预计不符合条件的,可修改为“否”,当修改时系统将再次提醒确认
(3)除上述两种情形外,“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系统均自动勾选“是”。需要提醒的是,对于“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选择“是”的企业,系统会自动提示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额,且自动计算填入附表3第2行和3行(或B类申报表第17行和18行),同时自动带入主表相关行次。
5.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其他优惠吗?
小微企业可以同时享受税基式优惠(如免税投资收益、资源综合利用减计收入等),填报附表1的相应行次和附表3第2行和3行。
小微企业同时符合其他税率式减免优惠条件的(如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优惠等),
可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需要提醒的是,如选择享受其他税率式减免优惠的,请先将网上申报系统自动计算的小微企业减免税额,即附表3第2行和3行修改为0,然后根据享受优惠类型填写附表3的相应行次。
6.季度预缴申报时可享受哪些所得税优惠?
根据现行规定,附表1及附表3所列优惠项目除以下四项外,均能在季度预缴申报时享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附表1第25行)、 “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附表1第30行)、“抵扣应纳税所得额”(附表1第31行)和“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企业”(附表3第16行)。
7.纳税人季度预缴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是否需要备案?
为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在总局未明确规定前,纳税人预缴申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暂无需备案。
8. 附表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如何填报?
A类预缴申报表增设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附表2)》,用以替代《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预缴情况统计表》,适用于享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优惠政策的查账征税纳税人填报。根据总局填表说明,表内每个项目分“财税处理一致”、“财税处理不一致”两种情形填写,具体填写方法如下:
(1)对于会计未加速折旧,税法加速折旧的,填写对应项目中“财税处理不一致”行的第8列“本期会计折旧额”、第10列“本期税收加速折旧额”、第11列“本期纳税调整额”和第13列“累计会计折旧额”、第15列“累计税收加速折旧额”、第16列“纳税调整额”,据此进行纳税调减。
“纳税调整额”=“税收加速折旧额”-“会计折旧额”,本表第13行的第11列和
第16列自动带入主表第7行。需注意差异转回时,预缴时不作纳税调增,在汇算清缴时统一处理。
(2)对于会计与税法均加速折旧的,填写对应项目中“财税处理一致”行的第9列“本期正常折旧额”、第10列“本期税收加速折旧额”、第12列“本期加速折旧优惠统计额”和第14列“累计正常折旧额”、第15列“累计税收加速折旧额”、第17列“累计加速折旧优惠统计额”,据此统计优惠政策情况。
“加速折旧优惠统计额”=“税收加速折旧额”-“正常折旧额”,正常折旧额是指固定资产视同按照税法规定最低折旧年限用直线法估算的折旧额,需注意的是“税收加速折旧额”应大于“正常折旧额”。
9.是否所有企业都需要填写附表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
不是所有企业都需要填写《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不需填写的情形包括以下五种。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规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不填写本表。
(2)会计未加速折旧,税法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按税法规定折旧完毕后,该项固定资产不再填写本表;
(3)会计未加速折旧,税法采取年数总和法或双倍余额递减法方法的,从按税法规定折旧金额小于按会计处理折旧金额的月(季)度起,该项固定资产不再填写本表。
(4)会计和税法均采取加速折旧的,当税法折旧金额小于正常折旧额时,不再填写本表。
(5)企业未享受任何加速折旧政策,不需填写该表。
10.申报表(A类)第5行次“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时应注意什么?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填入此行,该行次不能为负。
11. 哪些企业可以填写“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根据国税函【2010】第156号,建筑企业直接管理的异地项目部,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预缴的所得税填入“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A类申报表第14行)。需要提醒的是纳税人需携缴税凭证到主管税务机关维护后方可填报。
12.以前年度申报的多缴税款如何处理?
为减轻纳税人资金占用负担,以前年度申报的多缴税款企业直接申请办理退库,申报表第16行次“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额”行次作灰化处理,不需再填报。
13.哪些企业需要填写《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跨省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在预缴申报时需要填报此表。
14. 2015版预缴申报表(A类)共有一张主表和三张附表,网上申报时是否都需要填报?网上申报时,对查账征收企业系统都将推送全部报表,对于无相关内容的报表仅需要打开该表后,点击保存即可。如纳税人本期无附表1所列优惠项目,只需打开附表1,点击“保存”。
15. 在申报表填写完成、提交申报时,系统提示有错误信息,如何处理?
预缴申报表提交申报后,系统会对所有申报表自动进行逻辑审核并作提示,以保证申报数据勾稽关系无误。提示包括两种,黑色提示为友情提醒,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点击“继续预提交申报”按钮,或点击“返回申报主界面”按钮进行修改。红色提示为错误提示,说明填报数据有误,须点击“返回申报主界面”按钮,修改后重新提交。
篇三:201*企业所得税专题研究报告
题目: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摘要:企业所得税管理是国税部门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面对纳税业户逐年增多、所得税收入占总税收收入比重不断加大等征管因素的`变化,国税部门应该就如何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进行深入思考,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完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管理;思考
强化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是目前税务部门税收征管的一项重要工作。现结合我局企业所得税管理实践,简要分析当前的企业所得税征管现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主要做法
1.不断加强户籍管理,管理户数逐年递增。户籍管理是税源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是抓好所得税管理的首要环节。在户籍管理方面,我局一方面积极与工商、地税、财政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实现纳税人户籍管理的信息共享,通过信息比对来降低漏征漏管户的存在;另一方面加强税收管理员对辖区纳税人的巡查力度,及时了解辖区内纳税人的增减变动情况、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重点对新办企业进行跟踪和监控,有效杜绝了漏征漏管现象的发生。截至11月底,我局共管理企业所得税纳税人1 415户,比去年同期增加253户,增长21.77%,比全市平均增幅高出1.2个百分点。
2.不断增强收入意识,收入占比逐年提高。始终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将企业所得税作为一个大税种进行重点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主动服从
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大局。截至11月底,我局共组织入库企业所得税33 096万元,占全局总收入的比重为33.76%,占全市所得税入库比重为35.29%,比上年同期增加191万元,增幅0.58%。
从行业分类看,工业企业入库税款2 208万元,占总入库数的
6.67%;商业企业入库税款7 951万元,占总入库数的24.02%;金融保险业入库税款7 171万元,占总入库数的21.66%;房地产业入库税款1 169万元,占总入库数的3.53%;电信行业入库税款14 041万元,占总入库数的42.42%。商贸流通和金融、电信、房地产业是我局企业所得税入库的主导行业。
3.不断加强重点税源管理,把握收入主动权。只要抓好重点税源企业所得税收入,就掌握了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我局对重点税源企业采取了以日常监控为重点,以税源分析、强化预缴、汇算清缴、预警评估为手段,实行“一户式”监控管理。在日常监控管理中建立重点税源分户档案,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财务核算、涉税指标等静态数据情况和动态变化情况,按月、按季做好重点税源收入预测和分析工作,强化所得税预缴管理,及时把握收入主动权。截至目前,我局共深入重点税源企业调研19户次,组织座谈3次,27户重点税源企业累计入库30034万元,占全部所得税收入的91.77%。
4.不断加大汇缴检查力度,成效显著。一是坚持分级检查制。检查工作由专项检查组、稽查局和监控科室共同负责实施。其中部分重点企业和亏损企业以及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由专项检查组负责检查;
汇总纳税企业、部分重点企业以及零低申报年应纳税额低于3 000元且收入额大于500万元的企业由稽查局负责检查;其他零低申报应纳税额低于3 000元的企业由各监控科室负责检查。共检查企业340户,占全部汇缴企业的37%。二是坚持调账检查制。汇缴检查将广泛使用调账检查制,一方面回避了检查过程中不正常的人情关系,减少了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便;另一方面可以节约人力物力,降低检查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坚持检查底稿制。实行检查底稿制,要求检查组统一文书使用,规范检查流程,本着“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有效纠正和预防了***偏差。四是坚持查前培训制。先后三次组织检查组成员进行统一培训,重点学习了《市区局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检查实施方案》,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汇缴检查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工作步骤、工作方法及时间安排等,为检查人员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五是坚持每月调度制。每月25日召开检查工作调度会,各检查小组汇报检查开展情况,交流检查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工作经验,查找检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督促汇缴检查工作更好的开展。全年共检查企业340户,占全部检查企业的37%,有问题企业 278户,调整应纳税所得额9 068万元,入库企业所得税2 746万元、罚款87万元、滞纳金48万元。
5.高效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断促进企业发展。按照总局、省局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以及市局相关具体要求,严格审核企业报送资料,实地核实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享受政策依据、条件、程序对照文件逐条逐级审核,确保了政策执行准确性。2010年共审批财产损失税前扣除9户,审批金额4 194万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14户,其中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5户,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抵免1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户,农、林牧渔业减免所得7户;过渡期优惠政策12户,减免税额519万元。全面摸清小型微利企业户数、经营状况、税款征收情况,为169户小型微利企业落实了所得税优惠,减免税额418万元。
二、当前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零低申报距居高不下。今年第一至第三季度,我局企业所得税零低申报率为54.03%,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8.25个百分点。
2.核定征收面广且户均定额低。目前,我局企业所得税申报总户数为1 457户,其中核定征收企业为535户,核定征收率为36.04%,比全市平均水平高11.8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户均核定税额仅为0.27万元,比全市平均低0.41万元。
3.税负率(贡献率)偏低预警过高。2009年度,我局二次筛选前共预警企业所得税纳税人581户次,占总户数的45.97%,比全市平均值高2.54个百分点,列全市第七位。其中,因税负率原因被预警的有282户,占全部异常户数的27.84%,比全市平均值高出10.04个百分点。
4.纳税评估工作不深入。经过对已完成的纳税评估任务进行检查,发现各单位普遍存在约谈记录、自查报告、实地核实、评定处理等环节工作底稿描述过于简单、结论阐述不够规范等问题。
5.对企业申报数据的审核有待进一步加强。